国家铁路局官网5月21日发布消息称,因迟报铁路交通事故20小时,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给予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11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开信息〔2025〕第12号显示,2025年1月13日,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铁路交通一般D4事故,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之后20小时8分才向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,构成迟报铁路交通一般事故。
2025年5月16日,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给予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11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国家铁路局官方发布的《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》显示,铁路交通一般D4事故系“调车相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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